内蒙古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三章 转化服务第十九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综合运用平台建设、政府购买服务、人才培养等措施,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服务机构的扶持。对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中效果明显的服务机构,给予财政后补助支持。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