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七章 参与社会发展第四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政策,引导社会重视、珍惜老年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和优良品德,鼓励和保障老年人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