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五章 社会优待第四十四条有效为老年人提供优待服务的单位,应当明示优待服务内容,并在向老年人提供服务时告知相关优待规定。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