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审计条例/第三章 审计结果第二十条已修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或者审计决定能够满足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职责需要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利用。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22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