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的技术创新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企业技术创新,是指企业通过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或者将已有的技术进行应用创新,提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装备、新服务等,并实现其市场价值的活动。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