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的多规合一,是指建立以战略规划为引领,统筹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涉及空间的规划,形成协调一致的一张蓝图,构建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的平台,完善建设项目的生成与审批流程的制度体系。

本条例所称的战略规划,是指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省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对城市发展定位、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事项,作出战略性展望和部署的纲领性文件。

本条例所称的一张蓝图,是指以战略规划为引领,以空间规划体系为基础,统筹整合各类涉及空间的规划,划定各类空间控制线,管控全域的空间数据体系。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