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已修改

市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等相关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指引,引导其建立和完善内部保护机制。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