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条例/第三章 内部治理第十二条已修改社会组织的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是社会组织的决策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制定修改章程;制定修改会费标准;制定修改选举办法;审议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决定终止事项;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