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园区),应当按照规定编制预算,纳入本级政府预算,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