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第七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划定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