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三章 节约用水第二十四条已修改鼓励非居民用水户根据用水情况进行水平衡测试,合理评价用水水平,改进用水方式或者生产工艺,纠正用水浪费问题。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