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已修改

鼓励非居民用水户根据用水情况进行水平衡测试,合理评价用水水平,改进用水方式或者生产工艺,纠正用水浪费问题。

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