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浦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管理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有效每年3月1日为浦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宣传日。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