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浦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泸溪县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布局浦市历史文化名镇道路交通、供气、给排水、电力、通信、停车场、公共厕所、垃圾站点、消防栓等市政公用设施。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