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反家庭暴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制止、处置、制裁等有关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