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以下简称二次供水),是指通过二次供水设施将城市公共供水储存、加压后提供给用户的供水方式。本条例所称二次供水设施,是指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取水点阀门位置至用户计量水表前设施的总称,包括泵房、水箱(池)、水泵、阀门、电控装置、消毒设备、压力水容器、供水管道等设施。地方法规 · 铜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