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畅通对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举报投诉渠道,公布举报投诉联系方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行为有权举报投诉。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予以反馈。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