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城市轨道交通规划涉及公共安全方面的设施设备和场地、用房等,应当与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并加强运行维护管理。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