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建设单位、电梯管理责任人和通信运营商应当保障电梯井道、轿厢的通讯信号覆盖,通信设施的设置不得影响电梯使用安全。

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