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地下管线相关信息数据和档案资料,应当依法定密、存储、管理和使用。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查阅、利用地下管线信息的,应当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