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第二十七条有效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鼓励公证机构等法律服务机构、专业评估机构、社会审计机构在为慈善活动提供服务时,给予收费优惠。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2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