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慈善组织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决策、执行、监督制度和决策机构议事规则。

慈善组织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制度,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