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铁路公安机关、地方公安机关按照职责分工,共同维护车站、列车等铁路场所和铁路沿线的治安秩序。

铁路消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铁路消防监督检查职责,督促铁路运输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