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质量促进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建立市长质量奖等质量激励机制,对在质量管理、品牌创建、标准引领、质量信用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