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建设徐州质量文化,确立"诚信立徐州、品质引未来"的城市质量精神,树立崇尚质量的价值导向。

村(居)民委员会、教育机构、新闻媒体等应当进行质量宣传教育。鼓励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展质量文化主题宣传活动。

建立质量志愿者工作体系,开展质量咨询、宣传、服务等活动。

每年九月为徐州市质量月,集中开展质量宣传活动。

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