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三章 运营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乘客应当持有效车票或者乘车证件乘车,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经营单位工作人员有权查验乘客车票。乘客无票或者持无效车票乘车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经营单位可以按照线网最高票价补收票款。乘客越站乘车的,应当补交超过部分的票款。城市轨道交通因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乘客可以在7日内按照原票价退款。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