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和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意识。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