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已修改

用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制度。日用水量三十立方米以上的单位应当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水平衡测试。

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