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和事故处理第二十四条已修改机动车右转进入沿街单位、小区时,应当在最右侧机动车道依次排队进入。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8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