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五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增强政治责任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依照宪法、法律和法规赋予的职责,代表人民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8月24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