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二条已修改本守则所称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是指常务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8月24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