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水土保持条例/第三章 预防第十三条已修改禁止在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禁止开垦的范围由旗县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8月24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