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三条已修改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噪声科学知识宣传活动。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3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