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汕头经济特区城镇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和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二十四条

有效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自办妥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之日起三十日内,将申请不动产登记所需材料移交给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协助办理不动产登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办理接收手续。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章库、生态环境部规章库、教育部规章库、文化和旅游部部门规章、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规章库、应急管理部规章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章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在法律和行政法规之下,也单独成库。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