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地方性法规案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各代表团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派人到会介绍情况。

地方法规 · 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