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二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九条有效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地方性法规案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各代表团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派人到会介绍情况。地方法规 · 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4月18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