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五章 其他规定第三十五条有效地方性法规草案一般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起草。其他有关机关、组织、公民可以向有权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的机关或者人员提出地方性法规建议稿。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年度立法计划的安排,按照起草工作的要求,做好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稿。地方法规 · 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4月18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