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规范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维护育种者、种子生产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发展现代种业,促进农业和林业可持续发展,保障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