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促进城镇绿化事业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