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四十九条已废止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因对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线进行维修、养护和更新,需要临时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和场地的,应当于施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施工时采取安全警示和保障措施,施工后及时恢复原状。地方法规 · 大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