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城市公园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一条有效承担防灾避险功能的公园,应当按照《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要求,建设应急避护场所和设施,并设置显著指示标识。地方法规 · 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8月8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