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九章 奖惩与保障第四十二条已废止公民因同违法犯罪作斗争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其医疗、丧葬、生活补助等费用,依法由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承担;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确实无力承担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解决。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