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八章 目标管理与考核第三十六条已废止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根据本部门、本单位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任务、职责,建立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