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四章 治安防范和群防群治第二十条已废止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应当将公共场所、城镇居民楼院的治安防范设施和公安、法院派出机构的办公用房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居民区应当推广公寓式管理办法。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