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四章 农业技术推广的保障措施第二十五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办公场所、试验基地、生产资料和其他财产不受侵占。对违反者应当责令改正,退回财产,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