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鸭绿江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有效进入自然保护区内的核心区或者缓冲区从事科研、教学、考察、参观、拍摄影视片等影响自然保护区管护活动的,应当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按照审批程序报批后方可进入。地方法规 ·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