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业教育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三条有效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对向职业学校进行捐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