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业教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发展职业教育应当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形成定位清晰、科学合理的层次结构,适应本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