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职业学校、行业组织和企业开展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明确学校、企业和学生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和教材、设计实施教学、组织考核评价、开展教学研究。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