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教育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及相关活动。

本条例所称的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