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已修改

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规划,设施的建设、维护运营与保护,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水与污水处理,以及城镇内涝防治,适用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