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八条有效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委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站)负责下列事项:(一)采集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提供相关数据;(二)采集出租房管理信息;(三)进行居住登记,发放《云南省居住证》;(四)负责对辖区内流动人口的日常服务和管理、出租房管理工作,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五)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委托的其他事项。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4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